为加速老旧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进度,进一步优化农机配备结构,促进农机安全出产、节能减排和绿色开展,根据相关文件,4月16日,山东省农业乡村厅、 山东省财政厅、山东省商务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农业机械作废更新补助方针的施行意见》。
补助种类
文件明确2020年山东省作废农机确定为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饲料(草)粉碎机、铡草机。以后年度,作废补助农机种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当调整。
作废条件
木材粉碎机厂家告诉您:补助的作废农机应当首要部件齐全,来历清楚合法,机主应就机具来历、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。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求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;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,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、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。
除满意上述条件外,补助的作废农机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一是小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0年,大中型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5年,履带拖拉机作废年限为12年,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作废年限为12年,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作废年限为10年,水稻插秧机、机动喷雾(粉) 机、机动脱粒机、饲料(草)粉碎机、铡草机作废年限为10年;二是未达作废年限,但安全隐患大、故障发生率高、损毁严峻、修理本钱高;三是国家明令筛选的农机具。
补助标准
农机作废更新补助由作废部分补助与更新部分补助两部分构成,资金从农机置办补助中列支。作废部分补助实行定额补助,单台农机作废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越2万元(详见附表1)。更新部分补助标准按农机置办补助方针相关规定履行。机主能够购买与作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。